2008-03-08 | 规定女性经期享受法定假日带有歧视性
规定女性经期享受法定假日带有歧视性
久泰平
国家应该规定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。昨日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(blog)在自己的博客里“晒”出了这一提案,成为包括新浪等各大门户网站的“当红”博文,女性网友“强烈支持”,也有不少网友在表示提案出发点虽好的同时,认为这一提案“不靠谱”。(3月7日南方都市报)p://news.163.com/08/0307/09/46E0J4910001124J.html
这个提案很有意思,和她在去年两会中建议将“三八妇女节”更名为“三八女人节” 同样有意思。
查一下张晓梅的身份,哇!头衔和荣誉可不少——全国政协委员,全国一商联执委,高级经济师。现任中国美容时常报社社长及总编辑、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副理事长、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副会长、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美容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。多次出任国际国内美容发型大赛主席、总评判长。 张晓梅先后获得“联合国世界青年企业家杰出成就奖”、“中国十五大杰出创业女性”、“中国十大女杰”提名奖、“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成功女性20人”、“2003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人物”、“影响中国美容业30人”、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、“美国圣路易斯市荣誉市民”等荣誉称号。 曾在全国政协机关、北京大学、中国传媒大学等做过多次关于女性魅力修炼和男士形象塑造的讲座。长期致力于提升中国人魅力的课程的开发与推广,是目前国内该领域的领军人物。
由此可见,张晓梅算得上女中豪杰,智慧女人。因而说她不加思索提出让人可笑的提案,恐怕冤枉了她。
不难看出,她建议国家应该规定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,意在替妇女再争取到一份特殊权利,以示自己对女性的关怀。为达此目的,也许绞尽脑汁也没琢磨出比这更好的理由,最终还是往法律上靠吧!也许张晓梅认为,管它可笑不可笑,能加深印象就行。如果这建议得以采纳,确实把女性的地位再向前推进了一步,然而,总得现实点,既让人好接受,又能操作得了啊!
不错,男女平等重在提高女性地位,提高女性地位要争取权利。但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这个权利,恐怕没有考虑到现实。应该说,女性就业是当前最现实最需要争取的权利,当下,招工单位本来就对女性条件苛刻,如果再加上这一法假日,女性就业压力将会增大,带来的问题会更多,毕竟这种假期不能和病假之类的相同论处;从生理角度说,对某些工作有所忌讳,经期休不休假,应根据工作性质来区分,你天天坐办公室也要休经期假?此外,也有个诚信问题,倘若实施休假,不排除有人想以来例假了为由不上班或延长休假时间,究竟规定几天算合理啊?
更为重要的是,这个经期法定假日,针对的是职业女性,而占中国妇女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能享受到吗?如果张晓梅女士真的关注女性健康与地位平等,应该把眼界放得更宽,岂能把农村妇女扣在政策之外?由此,我想到,谁为农村妇女争取权利?争取职业与非职业妇女平等尤其城乡妇女平等,显得更现实、更紧迫、更重要,否则,将人为地制造女性内部的不平等,这样公平吗?可见,规定女性经期享受法定假日带有歧视性,不能支持。
宁波三江口时评http://news.cnnb.com.cn/system/2008/03/08/005502317.shtml
红辣椒评论http://hlj.rednet.cn/c/2008/03/09/1456705.htm
东湖评论http://focus.cnhubei.com/today/200803/t249172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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